致力维持及确保实施高水平之企业管治常规。本公司着重确保董事具备不同专长及实行有效问责制度,保持董事会的质素,确保业务运作及决策过程均受到适当规管。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管理本集团,促进本集团成功,以对本集团最有利的方式客观地作出各项决策。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为指导及监督本集团事务,订立策略方向、目标及业务发展计划。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管理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营运。此外,董事会亦授权多个董事委员会及行政总裁负责处理若干职务。

本公司已订立一份保留待董事会决定的事项表。董事会会定期检讨该等安排,以确保有关安排符合本公司的需要。

董事会现时由八名董事组成,即五名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杨智恒先生(主席及行政总裁)
黄保强先生
钟少桦先生
戚道斌先生
刘亚非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智豪先生
香志恒先生
黎碧芝女士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执行董事

杨智恒先生
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杨先生亦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杨先生亦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杨先生就读于加拿大Camosun college。彼于投资、酒店管理及娱乐业务运营方面积逾10年经验。

黄保强先生
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及投资委员会成员。黄先生持有澳洲南澳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于上市公司之审核、会计、财务管理及公司秘书实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自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起为 FSM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1721),及自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起为玮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60)及伟俊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13)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钟少桦先生
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钟先生于一九七六年透过加入香港政府海关担任督察开始其职业生涯。彼于一九八六年获得英国伦敦大学法律荣誉学位,其后于一九八七年获得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证书。彼于一九八七年辞去香港海关职务并开始法律职业。彼自一九八九年以来一直为香港执业律师。彼于一九八七年加入简松年律师行并于一九九二年成为一名合伙人。彼于二零零四年退出合伙关系,惟至今仍继续与该律师事务所合作,担任其顾问。钟先生于酒店、博彩及娱乐行业拥有逾八年经验。钟先生亦拥有管理香港上市公司之经验。

戚道斌先生
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六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在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任职董事。戚先生于卡拉OK音乐产品之特许经营、经营娱乐业务及婚礼服务业务拥有广泛经验。戚先生亦于香港之上市公司拥有管理经验。彼于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期间获友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称为文化地标投资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674)委任为执行董事。

刘亚非先生
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贸易及采矿业务拥有逾15年经验。彼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在武汉大学取得工程学硕士学位。

 

梁广才先生
梁广才先生已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辞世。梁先生自二零零八年十月起担任执行董事,其任内为本集团作出举足轻重的贡献。董事会对梁先生之辞世深表痛惜,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已故梁先生对本集团领导有方、提供宝贵指导意见,并且贡献良多,董事会亦谨此深致谢忱。

香志恒先生
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六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为香港最高法院认可之合资格律师及婚姻监礼人。香先生于英国莱斯特大学获得法律学士学位。彼于法律专业拥有逾23年经验。香先生现时为黄香沈律师事务所之合伙人、基本法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三军会常设纪律委员会成员及第六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桂林市政协委员。

李智豪先生
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彼担任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主席。彼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并于财务、审计及会计领域拥有逾20年经验。彼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文学士学位。李先生于两间香港上市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即(i)万马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928)(自二零二三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及(ii)恒富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43)(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起)。自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起,彼亦获委任为恒富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43)之执行董事。此前,彼曾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至二零二三年四月担任多间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的财务总监。于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期间,李先生曾任职于香港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其于深圳及上海营运之联属公司,最后职位为审计经理。

黎碧芝女士
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黎女士拥有逾30年的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验。彼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彼现任应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63)及悟喜生活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4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两间公司均为联交所上市公司。彼分别于二零二四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九月担任万励达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482)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二四年五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担任高雅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07)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九月担任中国来骑哦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3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二四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八月担任铸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13)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公司均为联交所上市公司。彼于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为浙江联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66)之执行董事,期间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担任该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成立了三个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所有委员会均按照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载原则制订了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
李智豪先生(主席)
香志恒先生
黎碧芝女士

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
李智豪先生(主席)
香志恒先生
黎碧芝女士

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
李智豪先生(主席)
香志恒先生
黎碧芝女士

职权范围